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梯房消防通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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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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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梯房消防通道要求?
加装电梯消防通道的标准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1个要说的是针对一些低层楼房,在保证每层住户超过8户人家的同时,应该设立消防电梯。且应该在市委相邻的防火分区之间要设立防火门,并且防火门必须相通。
第2个要说的就是针对家装电梯的消防通道标准是在于两个出口的位置上,两个安全出口之间应该保持一个足够大的距离,规范要求不得小于5米。
第3个要讲的是,在疏散楼梯间的宽度上,应该是按照人数来计算的,比如其楼房通过人数达到100人,则以不小于1米的距离来计算,其净宽度应该是不小于0.9米。
2. 消防安全九项规定?
一、严禁在室内或紧邻建筑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物品等。
二、严禁在室内、楼道内、易燃可燃物旁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超负荷超时间用电和购买不合格电器和设备。
四、严禁在室内熏制腊肉。
五、严禁私搭乱接电线,严禁使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六、严禁在楼梯过道停放电动车。
七、严禁在室内场所对电动车充电。
八、严禁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人群独自留在居室内不闻不问。
九、严禁堵塞占用村主干道等消防车通道。
3.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4.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行为的处罚?
法律依据:
《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5. 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6. 消防法哪条有规定消防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 国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1 目的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防火、灭火及应急救援工作,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酒店安全稳定生产经营。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2 职责
2.1 总经理职责:对酒店的防火安全负全责。
2.2 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职责:协助总经理开展酒店消防安全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2.3 保卫部职责:
2.3.1 负责组织本酒店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开展情况。
2.3.2 负责制定并贯彻落实酒店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实现组织健全、制度健全、管理到位、执行有力。
2.3.3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设计、施工、验收的“三同时”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申报、审批、验收工作。
2.3.4 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按需及时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可靠。
2.3.5 负责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工作,通过培训,使职工具有:会管理、会检查、会使用、会报警、会救援等五个基本能力。
2.3.6 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防火部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记录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2.3.7 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督促消防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的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事故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3.8 负责做好志愿消防队员培训,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初期灭火技能。
2.3.9 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批并监护动火作业施工的消防安全,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2.3.10 负责组织酒店内部一般性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2.3.11 协助上级机构对本酒店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2.4 其他部门领导职责:
2.4.1 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2.4.2 认真贯彻执行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督促职工遵章守纪,树立强烈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4.3 定期组织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点防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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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梯房消防通道要求?
加装电梯消防通道的标准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1个要说的是针对一些低层楼房,在保证每层住户超过8户人家的同时,应该设立消防电梯。且应该在市委相邻的防火分区之间要设立防火门,并且防火门必须相通。
第2个要说的就是针对家装电梯的消防通道标准是在于两个出口的位置上,两个安全出口之间应该保持一个足够大的距离,规范要求不得小于5米。
第3个要讲的是,在疏散楼梯间的宽度上,应该是按照人数来计算的,比如其楼房通过人数达到100人,则以不小于1米的距离来计算,其净宽度应该是不小于0.9米。
2. 消防安全九项规定?
一、严禁在室内或紧邻建筑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物品等。
二、严禁在室内、楼道内、易燃可燃物旁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超负荷超时间用电和购买不合格电器和设备。
四、严禁在室内熏制腊肉。
五、严禁私搭乱接电线,严禁使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六、严禁在楼梯过道停放电动车。
七、严禁在室内场所对电动车充电。
八、严禁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人群独自留在居室内不闻不问。
九、严禁堵塞占用村主干道等消防车通道。
3.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4.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行为的处罚?
法律依据:
《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5. 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6. 消防法哪条有规定消防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 国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1 目的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防火、灭火及应急救援工作,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酒店安全稳定生产经营。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2 职责
2.1 总经理职责:对酒店的防火安全负全责。
2.2 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职责:协助总经理开展酒店消防安全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2.3 保卫部职责:
2.3.1 负责组织本酒店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开展情况。
2.3.2 负责制定并贯彻落实酒店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实现组织健全、制度健全、管理到位、执行有力。
2.3.3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设计、施工、验收的“三同时”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申报、审批、验收工作。
2.3.4 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按需及时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可靠。
2.3.5 负责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工作,通过培训,使职工具有:会管理、会检查、会使用、会报警、会救援等五个基本能力。
2.3.6 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防火部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记录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2.3.7 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督促消防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的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事故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3.8 负责做好志愿消防队员培训,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初期灭火技能。
2.3.9 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批并监护动火作业施工的消防安全,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2.3.10 负责组织酒店内部一般性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2.3.11 协助上级机构对本酒店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2.4 其他部门领导职责:
2.4.1 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2.4.2 认真贯彻执行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督促职工遵章守纪,树立强烈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4.3 定期组织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点防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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